内蒙古:招135人!市直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医疗系统!正式编制!应往届有岗!

文摘   2024-11-15 17:07   内蒙古  

-今日招考信息一览-

1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69

2、赤峰市翁牛特旗2025年教育系统“绿色通道”引进高校毕业生公告 36

3、正蓝旗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30人




-昨日招考信息一览-

1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72

2、中国联通内蒙古各分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15

3、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7人





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

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切实加强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依据《关于通辽市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现就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紧缺人才69名(详见附件1《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
(1)博士研究生须学历学位俱全,且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2)国内硕士研究生须学历学位俱全,且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3)国内本科生须学历学位俱全(不含专升本),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4)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3年、2024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院校(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其中之一),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7.其他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
8.符合公布的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通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人才测评、面试、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 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在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jw.tongliao.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表(附件1),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26日9:00——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取消、核减,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4.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则,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引才单位负责审核。报名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各学历阶段(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等材料。
6.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人才测评等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请务必提前打印。
7.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人才测评
人才测评工作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各引才单位具体实施,报考人员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评,并于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现场提交《人才评价表》(报考人员需在表格空白处签字)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论文检索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引才单位和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核,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人才测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人才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测评资格(《人才评价表》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3)。
人才评价满分100分。各引才单位成立人才测评工作组,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报名人员最终人才测评得分后报送至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确认各单位人才测评得分,根据人才评价得分高低排序,按照人才评价人数与引进岗位需求数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不足5: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报名人员对于人才测评得分有异议的,可在人才测评成绩公布1日内向报名单位提出复核申请,须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单位人才测评工作组须在1日内反馈复核结果并报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面试前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2.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需求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有关安排及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笔试
现场参加面试人数超过该岗位实际引进需求数的,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
1.笔试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中报考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验岗的考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笔试有关安排及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1.不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人才测评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人才测评成绩×60%+面试成绩×20%+笔试成绩×20%,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依次按照人才测评成绩、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然并列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并按照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引进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引进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1.体检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无需参加人才测评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岗位,且有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经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可申请使用本系统额外空余编制或调剂使用编制予以保障,做到“一岗双用”、“增补使用”。
3.如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引才单位具体实施。引才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经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聘用文件,并报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备案。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务期。引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取消资格情形。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应贯穿于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的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7)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8)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9)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补充引进
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对核减、取消的岗位继续实施补充引进工作,允许报考人员使用本次考试总成绩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参加人才测评且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具体补充引进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四、相关待遇
(一)安置费
1.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引进取得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学位,并获得业内公认较高学术成就(国内毕业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执行,海外毕业按当年度或上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300名执行,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50万元;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50万元。
2. 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海外毕业按当年度或上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执行),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30万元。
3.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引进本科或硕士有一个阶段为“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按教育部2017年、2022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执行),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4.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紧缺的硕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5.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院校的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当年度或上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300名执行),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五、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过程中引进工作人员和拟引进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一)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引才单位对报名、资格审核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二)本次人才引进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四)本次人才引进中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报名网站上发布。
(五)本公告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引才单位咨询电话: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5-8212625
通辽市人民医院:0475-8251569
通辽市第二人民医院:0475-8839010
通辽市第三人民医院(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0475-8667191
通辽市第六人民医院(通辽市传染病院):0475-8322173
通辽市蒙医医院(通辽市蒙医研究所):0475-6388602
通辽市妇幼保健院(通辽市妇女儿童医院):0475-6393533
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5-8275699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通辽市健康管理服务中心):0475-8212625
监督电话:0475-8218495
附件:
附件1-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5医疗领域人才评价表
附件3-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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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翁牛特旗2025年教育系统
“绿色通道”引进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旗委编委会议批准的2025年教育系统中小学专项编制使用计划,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教师队伍建设,提前启动“绿色通道”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36名。详见《赤峰市翁牛特旗2025年教育系统“绿色通道”引进高校毕业生专业计划表》。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①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毕业,具有相应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②国内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和国内音、体、美等专业院校全日制音、体、美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③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④职业学校“护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具有相应专业资格;符合以上条件,要求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3.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上岗前(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岗位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内管理,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对于学科人数不足计划人数的,该学科招聘计划可调整使用;公示期满,对公示期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二)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报考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或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不一致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由旗委政府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旗教育局、旗编办、旗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发布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和报名网站(http://nmrsrc.ikaowu.com/)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https://nmrsrc.ikaowu.com/exam/1705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11月22日下午17:00。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通过报考信息生成《报名登记表》,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①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②上传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③取得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上传对应学科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由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扫描件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可不予审核通过。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在报名网站确认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即视为报名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本次报名面试不收取费用。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反复核对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方可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报名初审结束后也将无法修改。

2.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11月25日下午17:00。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报考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单》,打印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0时至11月28日24时。

3.资格复审

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单》,2025年应届毕业生携带由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三)面试

(1)由赤峰市翁牛特旗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形式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达不到80分的不予聘用。

(3)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有放弃人员可在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人员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二次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合格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八、面试资格筛选条件

报名人数按每个学科10:1的比例确定,符合条件人员未达到10:1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超出10:1比例时,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九、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一)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政策、纪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引进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方案由翁牛特旗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6—6360360  15326855588

附件:

赤峰市翁牛特旗2025年教育系”绿色通道“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专业计划表(2)(1).xlsx

翁牛特旗教育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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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2025年公开招聘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确保正蓝旗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启动2025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正蓝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8日(不含)至2006年11月18日(含)期间出生人员)。对苏木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8日(不含)之后出生人员)。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报考临床医师、中医医师、影像医师岗位人员,学历条件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和规培期内人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结业考试通过)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正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人员(不含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8.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正蓝旗卫生健康委员会3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拨打联系电话:0479—4224967,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4.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

(2)《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3)《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海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取得医学类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信息。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7.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地点设在正蓝旗上都镇,笔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临床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测试》;影像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影像学专业知识测试》;中医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医学专业知识测试》;检验技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检验专业知识测试》;药师岗位笔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测试》;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专业知识测试》;传染病监测防控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

4.传染病监测防控人员岗位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应聘人员报名时自行选择笔试试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其他岗位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于不按规定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5.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应聘人员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6.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在印发聘用文件之前,可依次等额递补。

8.对无人报名或笔试后形成的空缺岗位,可从符合调剂招聘条件人员(符合调剂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笔试试卷相同,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体检环节)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调剂招聘。

(三)体检

1.从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将考察合格人员在正蓝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招聘单位在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最低服务年限。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规培期内人员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

(4)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5)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7)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受正蓝旗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和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本次招聘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4224967(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9—4230513(派驻纪检监察组)0479—4222184(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正蓝旗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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