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394人!市直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往届可报!专业宽泛!正在报名!

文摘   2024-11-21 17:01   内蒙古  

-今日招考信息一览-

1呼和浩特市2025年第二批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103

2、磴口县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14

3、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9人



-昨日招考信息一览-

1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工作的公告 199

2、伊金霍洛旗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专职监督员的公告 50

3、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9人




呼和浩特市2025年

第二批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呼和浩特市计划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03名。其中,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77名、市卫生健康系统26名。报名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查询岗位需求表。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12月9日17时。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12月10日12时。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2025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呼和浩特市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精神,决定引进一批青年人才和成熟型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26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需求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
4.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21日(不含)至2006年11月21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1日(不含)至2006年11月21日(含)期间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1月21日(不含)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即1973年11月21日(不含)以后出生。
5.医师岗位需具备医师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名称应与《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或相符。
6.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青年人才岗引进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需取得国内“双一流”大学或首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具备“双一流”大学或医药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②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成熟型人才岗引进条件
具有《岗位需求表》中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7.其他学历学位及专业水平等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其他要求
1.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其他条件及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2.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
3.所有引进岗位均不允许使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5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已进入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体检或考察环节的人员。
3.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定向培养生原则上不得报名,但是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且非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培养生可以报名。
4.2025年9月1日及以后仍处于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的人员。
5.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7.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10.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1.现役军人。
12.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引进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12月9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3)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建议报名人员于报名开始后的前5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资格审查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反馈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研判。
特别提醒: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要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早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用人单位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4)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并在报名时上传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
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认定参照上述办法。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签署《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呼和浩特市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不得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等其他个人信息)。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
(3)本人取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习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②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④报名成熟型人才岗的,上传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应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本人取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阶段如无法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上传相应学位证书即可。
(4)具备报考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3)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
(4)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可不予审查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名人员须用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6)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4.本次人才引进结束后,如存在岗位空缺,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空缺情况,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联系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随时报名,随时评估。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日,具体报名渠道及评估认定方式等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12月10日12时
报名人员对《岗位需求表》和公告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岗位需求表》中报考岗位对应单位的咨询电话。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环节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等。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方式及要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2.评估认定环节一般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评估认定,规定时间未参加评估认定或不使用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4.评估认定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评估认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若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成绩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的,如开展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不开展笔试,直接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需在同一天内完成。后续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出现并列的,都按此原则确定递补人选。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发布。
(四)体检
1.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须选择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3.根据岗位需要,可在体检阶段对体检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4.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和人岗相适情况,重点考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能力上不胜任的人挡在门外。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核无犯罪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及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4.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在本次引才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6.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7.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
8.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原所在单位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9.具有其他影响引进资格情形的人员。
考察期间,无法正常联系、拒不配合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要签订放弃申请书,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配合考察组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递补
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引才全过程中递补累计不得超过2次。聘用通知文件印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引进
对已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公示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用人单位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约,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材料,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聘用文件。签订引进合同,办理手续,进行备案。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不合格的,取消引进。
(三)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符合聘任条件的即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政策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四)引进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五)为引进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场所、设备、人员等必要条件,支持引进人才申请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在公立医院薪酬分配中,体现引进人才知识价值,推动各单位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六)引进人才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承担引进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全部退回所领取的安置费。
(七)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并保持报名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报考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人员需咨询或投诉的,请于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
附件:《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呼和浩特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2025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77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需求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标准。

4.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即1996年11月21日(不含)至2006年11月21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即1993年11月21日(不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4周岁,即1989年11月21日(不含)之后出生。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厦门大学30所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具备“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2)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9所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要求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部分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引才资格条件做了进一步要求或调整,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需求表》。

(三)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

2.所有引进岗位均不允许使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5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已进入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体检或考察环节的人员。

4.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定向培养生原则上不得报名,但是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且非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培养生可以报名。

5.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各岗位报考条件如在《岗位需求表》中无特殊说明,均以公告要求为准。

三、引进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1)报名时间:202411269—12917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3)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建议报名人员于报名开始后的前5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资格审查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

特别提醒: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4)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并在报名时上传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

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认定参照上述办法。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签署《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呼和浩特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不得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等其他个人信息)。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各学习阶段(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习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②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④报名成熟型人才岗的,如无法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即可。

(4)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报考对党员身份有要求岗位,须上传)。

(5)具备报名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3)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

(4)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可不予审查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12月10日12时。报名人员对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需求表》中报名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环节统一组织实施,可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方式将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2.评估认定环节一般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评估认定,规定时间未参加评估认定或不使用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若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4.根据评估认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1.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须选择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

2.根据岗位需要,可在体检阶段对体检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3.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4.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和人岗相适情况,重点考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能力上不胜任的人挡在门外。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所在院校出具鉴定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及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对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4.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在本次引才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6.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7.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

8.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原所在单位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9.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人员。

考察期间无法正常联系、拒不配合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放弃引进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配合考察组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签约、公示及调剂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评估认定、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确定拟签约、公示人员。对于高校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与拟聘用人员和高校共同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待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按程序公示。对于其他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评估认定结束后,对无人报名的岗位计划,经用人单位申请,可采取“调剂”方式补充引进,组织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报名人员(评估认定成绩须高于合格分数线)重新改报。“调剂”方案及有关通知公告另行制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送引进人才相关材料,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聘用文件。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办理手续,进行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同一岗位引进计划的递补累计不得超过2次。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5.以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报考并聘用的,聘用后分5年给予10万元安置费。

6.引进人才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7.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报考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引进人才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8.本次人才引进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

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呼和浩特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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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2025年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巴政发〔2023〕3号)和《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细则》(巴政办发〔2023〕2号)相关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为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磴口县施展才华,现将磴口县2025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4人(事业编制),引进需求详见《磴口县2025年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从报名之日计算。
6.学历学位条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包括经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研究生),具体以《需求目录》中明确的学历学位条件为准。
7.专业条件:详见《需求目录》(附件2)。《需求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巴彦淖尔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后,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下载填写《磴口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填报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电子邮箱。
2.报考人员登记报名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3.对《需求目录》中专业和其他岗位要求等内容由引进单位负责向报考人员解释。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的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由引才单位对报考人员发送邮箱的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归国留学生验证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现场报名的资格初审由引才单位现场对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日之前。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测评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对符合面试条件人选在磴口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mgdk.gov.cn)、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ynr.gov.cn)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测评
1.本次引进测评不设开考比例。
2.测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测评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说课、试讲、情景模拟、技能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磴口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mgdk.gov.cn)、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ynr.gov.cn)公布。
4.在测评后至确定引进对象之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仅可递补一次,总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体检过程中存在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疾病史,以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面谈或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单位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与手续办理
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磴口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mgdk.gov.cn)、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ynr.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引进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下列人员不得聘用: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在磴口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县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到市内或县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其他待遇按照《磴口县激励保障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十条措施》(附件1)执行。
(二)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报考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引进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目录》附件2)。
(五)未尽事宜,由磴口县人才引进工作专项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478-4268665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附件1:磴口县激励保障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十条措施
附件2:磴口县2025年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附件3:磴口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磴口县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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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资本金44855万元,是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出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委直接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下设8家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粮油储存、收购、运输、销售;粮油制品、粮油副产品的收购与销售;粮油深加工及产成品配送;企业自有房屋、场地租赁经营等。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激发企业活力,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科学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控制总量、优化配置;公开招聘、合规录用;规范流程、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19人详见附件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任职要求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须符合所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在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报名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或国家教育相关机构认证的国外院校同等学历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报考。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三)应聘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兑现过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

(一)薪酬待遇:薪资参照用人单位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二)用工形式: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11月26日17:00。(周六、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

(1)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nmgrsr.com.cn/查看“招聘公告”并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和投递个人资料,所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2)网上报名需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上传至邮箱nmgrsr@126.com。

报名材料如下: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https://www.chsi.com.cn/)、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7日—11月30日17:00。

(1)资格审查为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等资格。

(3)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1日—12月2日17:00。应聘人员应及时进入报名网站,自主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扫码缴费(备注姓名、手机号、应聘岗位),考务费每人10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考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一旦缴费,概不退费。

5.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6.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及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情况均由考生承担后果。

(二)笔试

1.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5方可开考笔试。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2.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90分钟。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4.笔试规定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根据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https://www.chsi.com.cn/),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面试地点及时间将以网站公告或短信方式通知。

5.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按照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在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顺序优先入围,其次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2.体检要求到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凡影响和不符合集体生活要求的、有视觉障碍、先天性疾病、急慢性传染病、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比较差的均不符合聘用要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致使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必须按报考岗位设置服从分配,根据通知按时到岗工作,对拒不服从分配或不按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过程中,如遇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调整、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研判确定招聘相关事宜。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后续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履职及亲属回避制度,对隐瞒亲属回避情形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发布将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https://www.nmgrsr.com.cn/网站查询。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0471-6508777

监督电话:0471-3825653

工 作 日:9:00—12:00 14:30—17:30

附件1:岗位明细表

附件2:考生承诺书

附件3:报名登记表

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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