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下,一家鞋店门口停放着一辆宣威市人民法院的警车。只见执行干警们,将货架上的鞋子和丝袜,一双一双记账装袋。路过的群众纷纷好奇观望,法院这是在卖鞋子和丝袜?鞋袜也可以执行?
案情简介
这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从外省过来的缪某租用宣威某地商铺销售鞋袜,拖欠数年租金未付。房东每每催要,其均以经济萧条、生意不好做为由拒不支付租金。房东听后也表示理解,愿意再缓缓。可是,这一缓就缓了几年。无奈之下,房东将租户缪某诉至宣威法院。经过判决,缪某应按约向房东支付八十余万元的租金及物业费。判决生效了,缪某仍然拖延履行。房东随即向宣威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经过
发现财产线索
进入执行程序后,缪某仍然提出再缓缓,等自己把生意做起来,再支付租金。面对这无期限的“空头承诺”,房东表示不愿意,申请处置缪某经营销售的物品。执行法官来到商铺现场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货架上堆放的鞋子和仓库存放的丝袜。
如何处置财产?
如何处置这些财产是个难题。双方选取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评估费和拍卖费,又是一笔费用,扩大了双方的损失。将物品打包,双方协议金额以物抵债?可是价格怎么定?是以进货价计还是标签价计?
确定执行方案
眼见双方确定不了方案,执行法官开始询问在周边同样经营鞋店的商户以及在缪某店里工作多年的销售员工的意见。在听取大家的意见后,房东表示,既然双方协商通过议价的方式以物抵债,其愿意以标签价的7折确定金额,进行以物抵债。
清点计价
于是,执行法官在鞋店数鞋子、点丝袜、计价格的画面引来了路过群众的好奇围观。经过两天的盘算,758双鞋子和6981双丝袜,终于算出具体金额,实现了以物抵债。缪某也松了一口气:“以前总想着只有将物品出售变现才能履行法律义务,没有想到还有这种履行方式,也让我见识了你们云南执行法官的‘手段’”。
法官提示
可供执行财产,不限于房、车、现金这“老三样”,像金融资产: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网络支付账户余额;实物财产:房产、交通工具、贵重物品(金银珠宝、古董、高档电子产品等高价值物品)、生产设备与原材料;债权及其他收益:劳动收入、应收账款、股份股权等均可作为执行财产。也请被执行人莫要抱“财产没有登记,法院就找不到”的侥幸心理,法律义务,还请积极履行。
2024第657期
审核:尹瀚
编辑:唐世清、孙倩、周琼、熊春荣、王岚辰
来源:曲靖中院、宣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