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尉犁县2025年元旦焰火燃放期间临时增加
管制空域的通告
为确保尉犁县2025年元旦焰火燃放期间公共安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尉犁县在2025年元旦焰火燃放期间临时增加管制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制空域
尉犁县玉屏湖及周边2公里
二、临时管制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时00分至21时
三、管制对象
无人驾驶航空器(包含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
四、管控措施
(一)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在上述管制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玉屏湖及周边2公里空域内实施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二)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列》第四十二条,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违法活动现场等紧急处置措施。
(三)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列》第五十六条,在临时增加管制空域实施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尉犁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