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部门告知电梯维修费用相关问题
市民反映廉江市廉江大道南长盈翰林苑物业公示了电梯维修费用,物业告知住建局已同意物业启用维修基金的申请。但其没有看到住建局的同意启用维修基金相关文件。另,物业要求业主同意物业代签名不合理,应将住建局文件下发之后让业主逐个签名,而不是让业主签名同意物业代签名才启用维修基金。物业迟迟不维修电梯,业主出入不便。市民希望部门能解答电梯维修费用相关问题。.....................................................................
湛江市12345廉江二级处理平台: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需按照先公示维修方案、征求业主意见,经法定人数同意后才能实施维修,并公示维修结果,再提交资料报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的流程,资料齐全符合条件才能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审核物业公司提交的申请资料,依法依规审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也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来源;12345廉江二级处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