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确保孩子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教育是孩子开启美好未来的关键钥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义务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在学校里,孩子不仅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还能在与老师、同学的相处中,培养良好的品德、社交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家长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第一任老师和最坚强的守护者,为孩子营造一个有利于学习的家庭环境,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和心理状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人生目标至关重要。
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要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多用身边优秀学子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引导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作为家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主动学习、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使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正确引导,预防孩子辍学。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想法,要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双边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3.加强管理,重视家庭教育。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家长不能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造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缺失。希望家长朋友们主动担当,给予子女高质量的陪伴,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示范引领,做好榜样教育。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榜样,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教育路上,有各位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坚守阵地,均衡发展,确保每位学生不掉队;孩子们的求学路上,更需要你们扶一把,送一程,让我们为孩子拥有一个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26日
审核 | 朱玲芳
校核 | 王 浩 贺 莉
图文 | 教育科
编辑 | 可 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