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 关于举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文摘   2024-11-05 10:23   北京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农垦、社会化服务管理部门及下属单位相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省级农垦集团公司及下属农场企业,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为助力打造服务主体多元、服务领域全面、服务机制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拟于2024年11月下旬在湖南长沙举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专题讲座:

1.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解读与发展思路

2.科学合理把握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历史定位

3.湖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总体情况与推进思路

案例教学:

1.山西长治:组建区级托管服务中心 推行全地域菜单式托管

2.北大荒集团北安分公司:专业化公司推进农业数字化规模化经营

3.江苏泰州姜堰区: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助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4.浙江乐清金穗水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位一体” 合作探索服务新模式

现场教学:

“标准化+数字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现场教学


 二、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厅(局、委)、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社会化服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各省(区、市)农垦行业管理部门、农垦企业集团公司、农场公司(国有农场)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其他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下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培训时间5天(含报到和返程),具体开班日期和报到地点等事项将直接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告知。


四、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各地根据培训需求自愿参加,学员个人可直接报名,请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1)发送至nkpxb@163.com。

培训费3000元/人(含教师课酬、场地设备、培训资料、现场教学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由学院代收。上述费用统一开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项目:培训费)。培训报到现场扫二维码支付,开票前需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信用代码。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将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请在报名回执中认真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开班前未提供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号填写错误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险。

(二)所有参训学员报到时提交《参训学员(参会人员)健康管理表》(见附件2)。

(三)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培训证书。


六、联系方式


曹荣荣:  

010-59197646,15201492858(微信同号)

李鸣智: 

010-59197644,13522848446(微信同号)


附件1: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回执.docx

附件2:参训学员(参会人员)健康管理表.docx

附件3:关于举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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