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医保 | 医保新政: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可跨省直接结算啦!

健康   2024-12-12 17:32   山东  





医保新调整来了!


2024年12月1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医保参保人

如何享受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起来看看!

↓↓↓


Q

哪些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能够医保跨省直接结算?

截至目前,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均能提供以下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1.高血压

2.糖尿病

3.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4.尿毒症透析

5.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新增)

7.类风湿关节炎(新增)

8.冠心病(新增)

9.病毒性肝炎(新增)

10.强直性脊柱炎(新增)



Q

如何了解自己是否享受异地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参保人需要先按照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


然后,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服务专区—“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门慢特资格”,可查询自己享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





Q

如何在我院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

参保人首次在我院就诊时需到门诊窗口读取病种。读取病种后根据就医需要挂相应科室就诊。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等环节时,需主动告知跨省就医参保人身份和享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系统获取到参保人所享有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接诊医生会按照就医地管理要求,专病专治,合理用药。



温馨提醒:

为保障参保人享受应有的门诊慢特病相关待遇,以下两种情况仍然需要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1、如果参保人就诊的定点医药机构未开通门诊慢特病病种的相关治疗费用均不可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需按参保地规定在该定点医疗机构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2、参保人享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不属于10个病种之一,参保人在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仍需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作者:刘斯萌(运营管理部)

编辑:Suzy

审核:刘琳琳、薛鹏

编校: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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