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11月12日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12日也向社会发布。根据通知,2025年,春节放假8天,劳动节放假5天,国庆节、中秋节放假8天。
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编 辑 | 汤纯凤
责 审 | 丁珩、顾燕
终 审 | 王培澄
来 源 | 央视新闻、新华社
视频制作:县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