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无证驾驶,还敢上路?严惩!

政务   2024-11-04 22:09   青海  

    为加强秋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曝光的警示作用,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现将近日查获的2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及依法处罚情况予以曝光,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4年11月1日11时20分许,多某某某驾驶青HX3***号白色“长安”牌小型汽车沿国道109线由南向北行驶至2745公里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多某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多某某某因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

案例二



2024年11月1日11时50分许,殷某某驾驶青BZ2***号灰色“长安”牌轻型栏板货车沿国道109线由南向北行驶至2745公里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核查,殷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殷某某因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

格尔木公安交警提醒: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要学的不仅是驾驶技术,还要熟知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有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良好意识,这才是真正合格的驾驶员,文明出行要从自己做起。

END

供  稿:交通警察支队南郊大队

责  编:张昊东

审  核:和军峰

往期回顾

1

格尔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深入开展“一盔一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初见成效

2

倾听红色故事 照亮成长之路

3

传承枫桥智慧 铸就平安高地——格尔木市公安局“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综述

4

奋斗一年不容易 别让小偷偷了去

格尔木公安
宣传格尔木公安工作,提升格尔木市民感知,营造良好的警民沟通交流平台,树立良好公安形象,服务于人民。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