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法院悬赏公告!涉4名被执行人!

民生   2024-10-02 09:58   江西  

执行悬赏公告




公告如下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信用机制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决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






被执行人:卢俊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青北路518号14栋3单元602室

身份号码:36050219660823****

执行案号:(2024)赣1123执352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62万元及利息

悬赏承诺:凡举报被执行人卢俊藏匿处并找到被执行人的,赏金金额为4000元,如有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回款的5%支付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17808835882





被执行人:吴辉清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小东门141号

身份号码:36232319720129****

执行案号:(2022)赣1123执1656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16万及利息

悬赏承诺:凡举报被执行人吴辉清藏匿处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付1000元支付赏金;所提供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得到执行的,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10%支付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17770316699





被执行人:张林芳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街道县后山村郑宅下桥头69号。

身份号码:36232319740912****

执行案号:(2022)赣1123执1656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16万及利息

悬赏承诺:凡举报被执行人张林芳藏匿处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付1000元支付赏金;所提供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得到执行的,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10%支付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17770316699





被执行人:尤日辉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紫湖镇土城村集镇街道19号

身份号码::36232319830728****

执行案号:(2024)赣1123执1155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18万及利息

悬赏承诺:凡举报被执行人尤日辉藏匿处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付1000元支付赏金;所提供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得到执行的,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10%支付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17770316699




举报方式:

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有关信息;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无确凿财产线索的,请勿随意举报。


本院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维护举报人的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在有线索时,原则上先与债权人联系,并签订相关奖励协议。


悬赏金领取方式:

对符合支付条件的举报人,申请执行人在举报的财产线索依法处分完毕后30日内支付悬赏金给举报人(悬赏金通过本院支付)。


本院郑重说明: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的行为属妨害执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个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拘留为15日以下。


供稿 ▏执行局

编辑 ▏综合办

校稿 ▏刘鹤飞

审核 ▏桑琴希

签发 ▏吴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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