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公告(上饶市三清山玉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民生   2024-10-16 17:09   江西  

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

公告


根据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4年9月29日裁定受理上饶市三清山玉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经竞选方式,于2024年10月16日指定江西邦隆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为破产管理人。现通知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6日前向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星河国际1号楼8楼(邦隆律师),邮政编码:334000,联系人:李瑶,联系电话:1840784883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上饶市三清山玉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本院指定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3时在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玉山县冰溪镇端明大道与玉华北路交叉口东侧100米路北)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15日


编辑 ▏综合办

校稿 ▏刘鹤飞

审核 ▏桑琴希

签发 ▏吴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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