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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6月15日,其中2025年3月1日—5月31日为高火险期。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森林火灾易发!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发布玉溪市范围内的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提高警惕!
案例1:
2024年3月26日,正值高火险期,通海县秀山街道林业站工作人员巡查至南山寺后小庙外(城市面山林缘)时,发现此处正冒着一股烟雾,林业站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查看,发现原来是两人正在违规野外用火(烧纸、烧香)。经询问,一人是黄龙社区二组居民张某某,另一人是城郊社区七组居民徐某某。二人违反了森林防火相关条例规定,依据《通海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和村规民约,对当事人各处以500元罚款,并进行普法教育。
案例2:
2024年3月2日,华宁县青龙镇矣马白村委会东半山小组村民王某某进行野外用火,该行为已违反《华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生态损坏赔偿金,并进行普法教育。
案例3:
2023年12月6日,易门县六街街道二街社区居民何某某在二街社区徐德箐14组农地边烧枯枝落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对当事人处予罚款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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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溪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