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道路交通点多面广,加之元旦、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的到来,群众聚餐聚会、走亲访友、庆祝娱乐等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上升。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防酒驾醉驾肇事肇祸,根据部署要求,12月25日晚,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全市统一行动。
行动当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学部署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各主次干道、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收费站等重点路段设置多个检查卡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做到 “逢车必查、逢疑必测”,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同时,对涉嫌酒驾醉驾的驾驶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在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秉持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提醒广大驾驶员务必时刻保持警惕,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下一步,北海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此类专项整治行动,不定期、不定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统一行动,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保障岁末年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下面对行动当晚查处的
几起突出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案例一
2024年12月25日21时25分,曾某驾驶号牌为桂NTY***的小型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经现场查处,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2mg/100ml检测数值,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处罚1300元,扣留驾驶证6个月,并采取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4年12月25日20时49分,李某驾驶号牌为桂E33***的轻便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因实施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经现场查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处罚350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12月25日晚19时35分许,邓某驾驶一辆桂E6****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道路上行驶,因实施载货汽车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现场查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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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图文编辑:潘志卿
责任编辑:潘志卿 沈萍
一 审:李俭
二 审:庞福林
三 审: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