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应知应会

文摘   2024-11-15 23:31   云南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该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和实施房地产管理的行为。


02

房地产开发遵循什么原则?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03

什么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4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哪些权利一并转让、抵押?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05

房地产评估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06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07

什么是房屋租赁,租赁房屋是否要签订合同?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08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09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哪些,设立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和房地产开发的,如何处罚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来源:芒市普法
审核:荣科南
责编:线喊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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