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后,截至12月9日,所有省份已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保人可通过线上途径绑定近亲属关系,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
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11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3.25亿人次,比1月至10月增长0.42亿人次,共济金额444.53亿元,比1月至10月增长75.45亿元。
从共济地域看,同一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市)内共济3亿人次,共济金额393.17亿元;省内跨统筹区共济2536.01万人次,共济金额51.36亿元。
从共济用途看,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343.08亿元,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20.72亿元,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74.8亿元。
什么是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共济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费用。
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即医保个人账户可共济给家人使用。 今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编辑丨汪燕 责编丨何雪菲 审核丨丁毓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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