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提高,本月底前落实到位!

文摘   2024-11-07 09:33   江苏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近日发布

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

今年1月1日

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由每人每月208元提高至228元

(含国家标准部分)



一、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208元提高至228元(含国家标准部分)


二、省财政按照《关于调整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省级分担比例的通知》(苏财预〔2024〕5号)确定的分担比例和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各地给予补助,最低补助标准不低于中央财政补助标准。


三、各地应当根据实际确定和调整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资金筹集,迅速组织实施,确保2024年11月底前将政策落实到位,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来源:江苏新闻

编辑:许鹏飞

制作:郑雅

复审:李冬冬

审发:卜以勇

监制: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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