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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艺装饰”)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年,建艺装饰与西充辰合置业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限被告西充辰合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建艺装饰支付工程价款2352.97万元及质保金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48.49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12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驳回原告建艺装饰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95万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西充辰合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建艺装饰表示,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根据本次判决,公司可获得工程价款2352.97万元及质保金逾期付款违约金。鉴于涉案方是否申请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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