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提质增效,11月15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海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培训。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省高院省检察院及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代表共4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善芳参会。
在随后的专家授课环节,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研究员齐霁、工程师王闯以及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陈力可等3位专家分别就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概述和考核要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系统的填报以及《海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指引(试行)》进行深入和详尽解读。授课内容紧密围绕我省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践中的难点和堵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同时,本次培训会还邀请了海口市和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分享近年来两市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内容包括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简易程序”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件“一案双查”、“劳务代偿”等履责创新的案例实践以及新污染物污染案件的办理等流程,对各市县提升同类案件办案质效具有良好的的借鉴意义。
会后,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收获满满,不仅加深了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更丰富了案件办理的实用技术理论和专业技能,为后续深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与实践注入了强劲动力。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审核:何维龙
编辑:程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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