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滕州市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 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滕州市民政局(决策承办单位)现就《滕州市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30
(二)地点:滕州市尚贤酒店(滕州市学院东路1819号)(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内容
《滕州市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附件1)。《草案》解读见附件2。
三、申请人资格
与决策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电子邮件及其他实名申请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1)滕州市民政局216办公室(滕州市龙泉中路1516号);(2)滕州市殡葬管理所业务办理大厅(滕州市东沙河街道颜吉山西北)。
2.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报名提交材料发至tzsbyg123@163.com
(三)报名提交材料:
1.《听证会报名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或组织的机构代码证及出具的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
(二)申请人为单位的需具备法人资格,并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数较多,决策承办单位将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员遴选办法,公平公开组织遴选。
特此公告。
联系人:魏 巍 联系电话:0632--5060777
刘恒玖 联系电话:0632--5888798
附件(可点击底部阅读原文下载):
1.滕州市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docx
2.滕州市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解读.docx
3.听证会报名申请表.docx
滕州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
滕州市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为进一步提升殡仪服务质量,规范遗体接运管理,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滕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山东民政事业发展“1261”行动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滕发〔2024〕7号)要求,以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动力,聚焦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强化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实现殡葬服务质效双升,助力“中华善城、现代滕州”强势崛起。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勇于面对殡葬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靶向用力,精准施策,依法行政,确保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公益属性。突出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和投入,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坚持稳步推进。按照有序准备、平稳过渡的要求,突出立破并举、先立后破,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确保群众需求有保障,社会平稳运行。
坚持多方协同。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领导体系和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凝聚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工作目标
从****年**月**日起,由滕州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滕州市殡葬管理所)对全市遗体进行统一运输,其他单位和个人严禁从事遗体运输业务。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谋划、精心准备。重点做好方案制定、政策宣传、保障供给等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开始前的准备工作。
1.工作专班推进。成立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政策宣传、综合协调、安全维稳、运行保障工作专班,明确人员和职责,推进工作落实。
2.工作系统部署。通过召开殡葬改革动员大会、新闻发布会、具体工作部署会等系列会议,将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关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3.工作保障到位。做好购置殡仪专用车辆,招聘专职司机,储备殡葬服务用品,建设调度平台等基础准备工作。
(二)疏堵结合、平稳有序。重点做好经镇(街)审核,滕州市民政局审批备案且年检合格的殡仪专用车辆回收处置工作。
1.殡仪专用车辆处置
(1)车辆交市民政局处置:车辆所有人申请,市民政局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经车辆所有人认定残值后并在规定期限内交车的,按照评估价格一次性支付旧车残值,评估费用由市民政局承担。对评估价格有异议的,车辆所有人可自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再次评估,按照评估价格一次性支付旧车残值,评估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承担。如有违法违规违章未处理或其他民事纠纷等情况的,责任由殡仪专用车辆所有人承担。
车辆保险及过户费用处理:车辆保险费用按月计算,年度保险剩余月数费用(以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当月计算剩余月份,含当月)及车辆过户费用,由市民政局承担。
设立交车奖励:**月**日前交车的,每车奖励3万元;**月**日前交车的,每车奖励2万元;**月**日前交车的,每车奖励1万元;逾期不予奖励。
(2)车辆自行处置。殡仪专用车辆所有人自行处置的车辆,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从事遗体运输业务。
2.殡仪专用车辆所有人奖励措施
殡仪专用车辆所有人奖励采取本人自愿选择领取一次性补助金或殡葬服务岗。
(1)领取一次性补助金。**月**日前,殡仪专用车辆所有人申请,可领取一次性补助金43416元。
(2)本人自愿选择殡葬服务岗。有意愿从事殡葬服务岗工作的殡仪专用车辆所有人可应聘殡葬服务岗,不符合条件的,领取一次性补助金;符合条件的,试用期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享受领取一次性补助金待遇。既不符合殡葬服务岗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又不申请领取一次性补助金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科学管理、标准服务。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后,重点做好车辆运行、殡仪服务提供、服务标准化工作。
1.建设调度平台。建设滕州市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开发殡仪专用车辆调度模块,安装监控设备和卫星定位系统,殡仪专用车辆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设立热线电话。开通殡仪专用车辆调度热线电话:0632--5696444,全天候接听群众来电,保障满足群众多元正常需求。
3.组建专职车队。根据有关规定,招聘专职殡仪专用车辆司机,加强遗体接运服务业务培训,实现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4.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殡仪专用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殡仪专用车辆管理规定》等制度,实行车辆全市统一集中管理,人车分离,任务工单随机派单。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政策宣传 (**月**日--**月**日)
广泛宣传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让群众了解实施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的目的、意义、政策依据和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月**日--**月**日)
1.限时申请。**月**日前,殡仪专用车辆所有人向各镇街书面提交交车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视为车辆自行处置。
2.核准登记。**月**日前,市民政局对提交申请的殡仪专用车辆进行核准登记。
3.残值估价。**月**日前,专业评估公司完成对车辆残值的评估。对于有异议的,由殡仪专用车辆所有人向市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车辆所有人委托专业评估公司予以评估,于**月**日前递交评估报告原件,逾期视为车辆自行处置。
4.限期交车。对于车辆评估残值无异议的,**月**日前,签订协议书,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
5.兑付资金。在规定时间完成车辆过户等交接工作后,一次性通过银行兑付车辆处置、殡仪专用车辆所有人奖励等所有资金。
6.接运服务。车辆交市民政局处置后,车辆承运区域遗体接运业务由滕州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滕州市殡葬管理所)承办。****年**月**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遗体接运业务由滕州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滕州市殡葬管理所)承办,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遗体接运业务。
第三阶段:巩固完善(持续推进)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集中整治、打击非法改装、违规运营、干扰正常接运遗体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非法运营殡仪专用车辆。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市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统一、职责明确,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强政策宣传,深化问题整治。各镇街、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政策的宣传,争取广大车主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严厉打击违规违法遗体接运行为,确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前后顺利衔接。
(三)加强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市民政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加强遗体运输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要深入贯彻学习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关精神,确保本镇街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地落实,确保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加强全市殡仪专用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滕民发〔2017〕28号)和《滕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专用车辆按行政区域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滕民发〔2017〕4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