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位老师
因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一条
“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的视频走红
“小蜜蜂”是一种便携式扩音器
很多老师怕学生听不清楚自己的声音
会在课堂上佩戴
视频里
一位学生因上课爱说话
而被戴上老师的“小蜜蜂”扩音器
学生瞬间安静,不敢说话
不少网友也都纷纷晒出自己
给班上学生戴“小蜜蜂”的视频
并表示这种方法很有效
随着视频持续发酵
视频中这一行为
在全网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11月17日
这位老师在个人社交账号上称
自己迫于压力
选择离职
“在发布那条视频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恶意,只是单纯地想分享一下治理课堂秩序的好方法,该学生家长也在我的视频底下点赞评论,并认可了我的方法。”
“但是由于视频的播放量越来越高,学生家长害怕对孩子产生影响,于是我第一时间下架了视频,并对学生和家长表达了歉意。第二天孩子来学校以后,我也是在积极观察着孩子的状态,好在孩子上课很积极,课间和朋友们相处也算融洽。”
“由于我的视频已经被多次转发,家长联系到我,希望我发布一条视频去制止这种行为,但是没想到发布视频后引起很多质疑,最终我也接到了投诉。迫于各方压力,我最终选择了离职。”11月18日中午,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第一,引发热议。小媒君观察到,涉事老师的账号目前仅有3个视频,11月7日发布的视频配文:“转身谢幕,奔赴下一场山海……”11月12日发布整理课本和小蜜蜂的视频,并配文:“告别小蜜蜂,告别教师行业。”在视频评论区,有网友评论,觉得老师做得挺好的。涉事老师回复:“方式没用对,不应该把孩子的脸放在互联网上,我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发展,在职教师通过短视频平台“晒学生和晒工作”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尽管这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教育的新面貌,但同时,它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的问题。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棒表示,若在职老师利用教师身份拿学生来拍视频牟利,该行为便涉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2018年,教育部颁布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其中就明确要求教师“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2022年国家网信办开展的清朗行动中,也明确了要“坚决遏制借未成年人牟利行为”。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刘棒表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新加的第五章专门提到了网络保护的内容,尤其是其中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据此,教师把拍摄学生的视频发布到网上,需要先征得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同意。若在未取得学生及其家长许可的情况下,教师就在网络平台随意发布学生视频,涉嫌侵害学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刘棒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授宋孝忠认为,教师拍摄短视频运营自媒体账号是把双刃剑,教师也是人,也是社会一分子,利用短视频这一新鲜事物分享教育教学理念,实现教书育人初心,不仅可行且值得点赞。如果初心不良,走向反面,不仅影响教育教学效果,更影响学生身心发展,这不仅不值得提倡,更要旗帜鲜明地大力反对。然而,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主体,如果也热衷于“打造人设”,制造幻想,很可能导致公众对教师的片面认知。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从学校角度和自媒体内容角度进行了剖析,他表示,有的学校会对教师发布自媒体内容、制作短视频有要求,但国家层面没有统一要求。“教师发布自媒体内容,需要遵守自媒体平台的规定,同时不得与职业冲突,更不能侵犯学生合法权利。一些教师为博流量编段子,或者侵犯学生隐私的行为,如涉嫌师德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熊丙奇说道。转载时请标明转自广东教育传媒,投稿或商业合作回复关键词 投稿/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