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降为橙色响应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气象、环境监测部门预测和专家会商,预计未来天山北坡城市群平均AQI<300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按照昌吉州重污染天气应急临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昌吉市决定于1月6日10时将重污染天气红色响应降级为橙色响应(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二)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三)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四)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五)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燃油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减少能源消耗。
(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四)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1.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橙色响应减排措施。加大各行业/工段限产、停产力度。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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