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克拉玛依市司法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法治克拉玛依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法规规章的审查、指导和综合协调等工作,主动适应克拉玛依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为法治护航克拉玛依高质量发展,年初,克拉玛依市印发《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2024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涉及7家单位9件,政府规章调研项目涉及21家单位37件。这是自2016年克拉玛依市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调研项目最多的一次,有力充实政府立法项目储备库,高位推动开创行政立法工作新局面。
今年5月,《克拉玛依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草案)》意见建议征集座谈会,白碱滩区中兴路街道社区居民围绕非机动车道、停车场、停车泊位等实际,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建议。已通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的《克拉玛依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其中很多内容来自基层居民的意见建议,彰显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在全年法规规章审查过程中,克拉玛依市针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的表述要求和示范文本(模板)进行全面规范,并同步转载至克拉玛依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有效拓展了公众参与立法渠道。
同时,克拉玛依市制定《克拉玛依市政府立法听证程序规定》,在全疆率先探索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通过“小切口”立法,有侧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市、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督促部门重视规章的宣传实施,查补行政管理、执法活动短板,切实提高制度质量。
信息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公众号:投资克拉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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