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怀辉主持召开县政府2024年第10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抚松县充电桩投资框架协议》《抚松县充电桩合作分成协议》的情况汇报、关于调整《抚松县“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办法》的情况汇报,审议了《抚松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方案》。
实施充电桩项目是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发展战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方便居民生活、促进城镇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以城区公共停车场、工业企业、国省干道加油加气站、景区等场所为重点,通过引导和招商引资等方式,快速开展充电桩谋划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行管部门要全力做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土地要素保障、电力保障等工作。同时,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对提升农村客运普遍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维护客运行业稳定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要建立相应的资金补助对象档案,并做好资金发放的宣传、解释工作,建立完善纠纷处置机制,及时处理发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经营者得到应有的补贴。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实施,紧密围绕我县养老发展的关键领域,精准聚焦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能有效解决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完善的服务。要立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际需要,规范和促进社会力量有效参与,推动养老服务更加健全。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县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后,刘怀辉主持召开县政府2024年第10次党组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调研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抚松县委十六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