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普法周周见 | 哪些降薪肯定违法,不管企业效益好不好,这些薪酬肯定不能降

政务   2024-09-23 18:06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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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丰富广大职工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市总工会精心推出“工会普法周周见”普法专题,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这几年经济环境不好,很多企业效益下滑,部分老板就打起了降薪裁员的算盘,想以此降低所谓的人力成本。当然有些情况下,降薪是合法的,但未与员工协商一致,且无其他合理理由,企业单方面强制决定员工集体降薪,肯定是不合法的。






哪些薪酬不能降,否则工友们可以主张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





1.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列条款,降低基本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双方需要协商一致,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更改。




2.工伤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三期”女职工不得降低其工资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聘用合同。




4.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年休假期间工资不能随便降低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6.单位停工、停产,待岗工资标准不能随意降低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劳动争议解决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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