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响应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兰州大学法学院积极投身于第七个“宪法宣传周”,2024年12月4日清晨,于秦岭堂大厅举行宪法日晨读活动,榆中校区40多名同学参与晨读。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只有铭刻于我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同学们重点朗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内容,在朗读中认真领悟宪法条文的精神内核,深入了解我国的国家任务和根本目标,对我国宪法有了进一步认识。同时还朗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关于民族方面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法律宣讲。同学们精神饱满,神情严肃,声音洪亮,秦岭堂内回荡着同学们庄重而坚定的声音,出口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对宪法的尊重和敬畏。
活动结束后,有同学表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宪法要躬行。要将宪法精神融入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践行宪法,捍卫宪法,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还有同学表示:“这次晨读活动非常有意义,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更加坚定地恪守宪法原则、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必须成为每位同学的自觉行动。此次宪法晨读活动不仅推进了宪法宣传向深里去、往实处走,还让同学们近距离触摸宪法、感悟宪法,激励着大家争做宪法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有力推动宪法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