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廉政工作提醒

政务   2025-01-27 12:05   陕西  

守好廉洁

过好廉洁

蛇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将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廉政提醒

树牢政治担当

抓好纠“四风”树新风

责任落实

全市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廉洁过节纪律要求,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纠治节点“四风”问题作为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

市、县两级院各党组织、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严的要求、巩固严的氛围,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检察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和带动全体检察人员清廉过节。党员干部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严守纪律规矩,令行禁止。

廉政提醒

时刻紧绷纪律之弦

守好廉洁关

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节点,全市检察人员要以近期最高检以及市检察院通报的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为鉴,严守纪律规矩,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四风”,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绝餐饮浪费行为,特别是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隐蔽就餐、借会议之机相互吃请等;

2.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3.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节礼;

4.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或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5.严禁以调研、学习培训、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

6.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或探亲访友;

7.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在社会活动中攀比摆阔、奢侈浪费;

8.严禁在节假日期间酗酒、酒后滋事、酒驾、醉驾,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9.严禁不按要求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

10.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廉政提醒

时刻保持高压态势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

作风建设离不开广大检察人员的自觉坚守,全市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纪律规定,自觉接受节日“廉关”考验,不断弘扬优良传统,摒弃陈规陋习,严防“四风”问题。广大检察人员要始终坚守“底线”、紧盯“红线”、不越“界线”、筑牢“防线”,共度美好佳节。

市院有关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作风建设的督查力度,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严禁”等作风问题和隐形变异现象严防严治,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将从严从快查办,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把党的纪律视作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清风扬正气,廉韵贺新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衷心祝愿全体检察干警及家属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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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纪委)、

检务督察部

编辑 | 马玉娜

校对 | 朱洪波

审核 | 房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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