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寻保传”】守护千年古桥 传承文化遗产

政务   2025-01-20 18:30   陕西  

元旦假期刚过,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检察院检察官到青树镇定波桥遗址区域回访。正值入冬节气,一河冰凌,如诗如画。如今,被保护的古桥以更优美的姿态联结在此岸与彼岸之间,讲述着小桥流水人家的独特浪漫,成为南郑更具吸引力的文化名片。


“南郑”其名始于春秋初年距今已有2470余年历史,《水径注》亦有“(郑)恒公死于犬戎,其民南奔,故以南郑称”的记载。明末清初地理学家顾祖禹撰《读史方舆纪要》记载:米仓道 “自南郑而南,循山岭达于四川保宁府之巴州”。米仓古道纵贯秦巴山区,连结黄河长江流域,北上三秦而通中原,南下巴蜀以达南方,古称大竹道。沿途高峰丛集,万壑分流。1993年8月汉中市和南郑县文物工作者对米仓道中路进行了徒步考察,通过实地踏堪、走访座谈等形式,比较全面地调查了米仓道中路的遗物遗迹、通商运输和现存状况。沿途发现青树镇的定波桥和红庙镇喜神坝以南的大高桥、小高桥3座和栰桥遗址两处、道路遗址1处。

定波桥位于南郑县青树镇(原塘坊乡)平桥村东侧,古米仓道上。地理坐标:东经106°54'18.9",北纬32°54'54.5" ,海拔高度647米。桥侧有清咸丰五年(1855年)修桥碑一通。现存结构基本完整,为单孔拱形石桥,桥体以条石砌筑,石拱卷砌法为纵联式, 桐油、石灰浆勾缝,桥面两侧砌栏杆。全长7.75米,宽3.34米,高6米。该桥于2022年1月被南郑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南郑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主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工作,督促修缮破损文物,完善文物保护措施,办理了一批有实效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为守护“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贡献检察力量、彰显检察担当。

一砖一瓦有历史,一桥一木有故事。2024年10月,在开展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中,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发现“米仓道定波桥”处于无效管护状态,桥面上被村民搭建柴房,堆积柴草,桥两端杂草丛生,存在未设置文物保护标志,未确定管护责任单位并签订保护协议等问题,古桥遗迹有损毁灭失风险。该院迅速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文物保护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立即加强对“米仓道定波桥”的保护,确保文物安全。

两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米仓道定波桥”的保护工作也收到了好消息,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引起了各方重视,当地文旅局分管领导会同青树镇分管副镇长等一行在定波桥遗址,召开“米仓道定波桥”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定波桥桥面及周边环境清理整治,落实专人管护,确保了定波桥文物本体安全和行人安全。

2024年12月25日,办案人员对“米仓道定波桥”保护工作进行了现场回访,发现:在古桥遗址树立了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明确了具体保护范围;清理了村民在桥面上搭建的柴房和堆积柴草,还原出古桥基本风貌;在前后桥头设置了隔离防护网,确保文物安全和行人安全;按照文物保护管理相关要求,主管机关确定管护责任单位,并与青树镇人民政府及欢喜岭村委签订了文物保护协议书,南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真正“破茧成蝶”。


小文物既承载了历史大事件,也流淌着百姓小故事,牵动着一方乡情。看着各项保护措施纷纷落到实处,办案人员露出欣慰的笑容。夕阳西下,余晖洒落,“米仓道定波桥”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幔,仿佛是从古画中走出的一位老者,静静地守望着这片土地的变迁,虽然完成了它百年连接川陕的神圣使命,但依然默默伫立在米仓古道边见证着时代变迁,它不言不语却以沉默诉说着千年的故事,让每一位路经古桥的人,都能感受到一种穿越时空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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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郑区人民检察院

校对 | 朱洪波

审核 | 房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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