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非法营运“驶”不得 联合整治,重拳出击

政务   2024-09-20 21:11   新疆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秩序,改善辖区交通运输经营环境,按照师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第一师阿拉尔市道路运输联合打击非法营运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近期师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持续加大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广大群众乘车安全。

现将近期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2024年08月12日19时40分,执法人员在阿拉尔收费站(580国道西南向)执法检查,当事人艾某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经调查,艾某承认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交通运输部网站上无法查询到当事人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信息。

案例二:2024年08月06日14时09分,执法人员在金银川垦区一团检查站执法检查,当事人刘某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经调查,刘某承认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交通运输部网站上无法查询到当事人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信息。

案例三:2024年08月07日16时04分,执法人员在阿拉尔市省道701线八团多浪水库检查站执法检查,当事人张某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经调查,张某承认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交通运输部网站上无法查询到当事人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信息。

案例四:2024年08月13日10时50分,执法人员在阿拉尔市火车站执法检查,当事人王某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经调查,王某承认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交通运输部网站上无法查询到当事人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信息。

在此告诫非法营运经营者,立即停止从事非法营运违法行为,若继续从事违法活动,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乘正规营运车辆,如遇上述非法车辆,可拨打举报电话提供非法营运相关线索切实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不断净化客运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交通运输部门举报电话:0997—6373304、12328。

公安交管部门举报电话:110、0997-4618122(阿拉尔市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0997-2353110(阿克苏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0997-2316110(金银川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王嘉威      责编:安志鸿

初审:罗   杨      终审:于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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