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占据免费公共车位,理亏还是违法?

时事   2024-10-18 17:32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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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家车停在公共车位上,没有影响其他行人和车辆通行,没有影响公共交通安全,也并无明文规定公共免费车位不能长期停车。总之一句话,车停在公共车位上,停多长时间都不违法。法不禁止即自由,车主没有违法,交警就没有法律依据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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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空空儿

    责任编辑|辛省志


    僵尸车占用公共车位该不该被拖走?近日,一则“甘肃张掖交警拖走正规停放车辆”的新闻引发关注。据微信公众号“甘州公安”发布的情况通报,市民刘某于9月12日起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移动营业厅门前公共停车位。10月1日,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对该车长时间占用停车位的举报,遂将该车拖走。


    笔者翻阅评论区看到,很多网友对交警拖车持支持态度,理由是该车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其他办事群众停车,交警拖车是严格执法的表现。


    毫无疑问,车主刘先生的做法欠妥当。从通报来看,移动营业厅前的公共停车位是为方便群众办事而设的免费停车位。车辆从9月12日起长期停放在该车位。在车位有限的情况下,刘先生将公共车位长期据为己用,让真正前来办事的人无处停车。刘先生的做法影响了部分群众的利益,激发了大众有关停车难的共鸣,所以不少网友认同交警拖车的行为。


    不过,私家车停在公共车位上,没有影响其他行人和车辆通行,没有影响公共交通安全,也并无明文规定公共免费车位不能长期停车。总之一句话,车停在公共车位上,停多长时间都不违法。法不禁止即自由,车主没有违法,交警并没有法律依据拖车。


    同样,法无授权不可为。须知,执法者的一举一动都关系着公民的财产权,执法行为必须审慎负责。任何公权力行为,若无法律明确授权,不得擅自为公民设定义务或非法剥夺、限制其合法权益。在公权力面前,个体处于弱势,公权力的越位会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带来损害。执法者必须守好执法边界,不能因为保护一部分公民的权利,而去损害另一部分公民的合法权益。交警没有法律依据就把车拖走,非但不是“严格执法”,反而是任性执法、非法执法。


    退一步说,交警把车拖走了,至少应该及时通知车主,而张掖交警也没有做到这一点。据华商报此前报道,车主在取车时找不到自己的车辆,经过多方查询才得知是被交警拖走的。


    而网友对交警拖车行为的支持,也反映了公众对于长期占据公共车位挤占公共资源行为的反感。


    城市里,停车难、停车贵是很多有车族的痛点。刘先生之所以会盯上公共停车位,是因为该车位免费,且周边并未明确标识告知此处不能长时间停车,刘先生的做法相当于“钻了空子”“捡了漏”。


    这一做法绝非个例。笔者家附近一处待拆迁的单元楼下,就停着好几辆长期无人管理的僵尸车。车上积满落叶和灰尘,看上去几近报废,跟一旁年久失修的单元楼形成照应,仿佛一处被城市遗弃的角落。类似的情况在全国各地比比皆是,例如去年12月,河南商丘一女子通过视频全网寻找停在其门口四年之久的僵尸车车主。僵尸车的清理处置也成为各地交管部门和社区绕不开的治理难题。


    僵尸车停在人迹罕至的地方也就罢了,如果停在车位紧张的闹市或人来人往的居民区,确实会挤占公共资源,甚至阻碍消防应急救援。不过,如果没有违法停车,“挤占公共资源”并不是交警部门可以拖车的理由。


    城市公共车位如何管理,以便能更高效地利用,确实是一个大课题。


    城市里的停车位,可以分为长期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长期停车位,是为了满足车主的长期停车需求。比如小区里的停车位,车主不用车的时候,都是停在小区里的。这类车位还包括车主工作单位等其他停车场的长期停车位。这些停车位,有的是车主购买的,有的是单位提供的,或者有些是按月或者按年交费租赁的。这些停车位的使用,一般不会出现什么纠纷。


    问题主要出在临时的公共车位。就像张掖刘先生停车的车位,是为了满足来移动营业厅办事客户的需要而设置的,供客户临时免费停车。但问题是,这个公共车位,无人管理,也没有明确注明只能临时停车,更没有写着只有移动客户才能停。所以,刘先生把车长时间停在这里,完全合规。


    为客户设置免费车位,本是好意,然而却被刘先生钻了空子,长期占据车位,让真正的客户无位可停车。这正是经济学上“公地悲剧”理论的精准演绎。所谓“公地悲剧”,指的是在缺乏明确产权和管理机制的情况下,个体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过度使用共享资源,最终导致资源枯竭,所有人都受到损害。


    如何避免出现公地悲剧?办法当然是设置明确的规则。最简单易行的规则是收费。为了给客户办理业务提供方便,那可以规定一定的免费时长,超过免费时长则收费。或者一般情况下要收费,但客户办理业务后,可以获得一定的免费时长。后一种方法可以避免一些人假装办事实际上蹭车位。


    事实上,很多商场和商家都是采用这样的策略。大型商场通常会给顾客车辆提供一定的免费停车时间,让顾客有时间逛商场。一些酒店,还会提供免费停车券,只给那些确实在自家吃饭消费的客人。


    这些管理手段,不仅仅适用于商业停车场,对城市路边公共停车位,也是适用的。很多城市在道路两侧设置了停车位,让车主有位可停车。但是,这些停车位一般都是收费的,又被广大车主诟病。但是,只有收费,才能避免像张掖刘先生这样的人长期占据公共资源。如果路边车位免费的话,恐怕会停满了僵尸车,真正有停车需求的人,反而没有车位可停了。收费是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的必要手段。


    公共车位管理者可以通过设置阶梯收费的方式提高车位利用率。比如在一定时限内免费,超过一般办事所需的时长,就要按停车时长收费,时间越长,费率越高,从而督促车主办事结束及时把车开走,把车位留给其他需要的人。


    繁华地点的停车位,更需要提高车位的利用率。也可以规定,对于停放超过一定时间的车辆,可以拖走停放到偏僻地点的停车场。但是,这些管理规则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此处能否停车、停车是否收费、收费标准如何,都应当在停车位入口或附近给出醒目、清晰的标识,方便车主知悉。尤其是如果要拖车,必须提前告知车主,给车主留出挪车时间,并在拖车后留下信息,说明拖车原因和去向,或者留有联系方式,供车主联系查询。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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