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卫健委在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其中,医务人员清退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清退的目的在于减少不必要的财政负担,优化医疗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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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清退对象
卫健委医务人员清退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未经批准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
这些人员通常没有经过正式的招聘程序,也没有正式的编制,因此是清退的重点对象。
第二类,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
对于长期占用编制但不在岗工作的人员,卫健委也进行了清退。这类人员通常因为各种原因(如病假、事假、调离等)长期不在岗,导致编制资源的浪费。
第三类,学历水平达不到岗位需求的卫生技术人员
为了提升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卫健委对学历水平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了清退。这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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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布医务人员清退政策
山东省:
山东济宁两年组织一次乡村医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考核(工作完成情况、业务水平考核、学习情况考核、服务规范情况)和职业道德评定(医德医风情况、服务态度情况等)两方面;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广东省: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江苏省:对符合条件的现有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福建省:
泉州市永春县:卫生系统在前阶段清理清退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清理清退工作。
贵州省:
对于学历水平低于岗位需求的卫生技术人员,将逐步从医疗卫生岗位中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