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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近日,沾河分局交警大队在沾汤公路80公里100米处开展日常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对一辆号牌为黑EP***0的重型自卸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武某持有驾驶证为C1,不具备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资格,属于准驾不符。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依法对武某处以拘留3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9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
准驾不符最大的危害就是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道路安全。因为开车是个“技术活”,需要驾驶人有正规的驾驶技术和资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更会对他人构成严重威胁。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法律规定安全、文明行车!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杜绝交通违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才是我们的心愿,沾河交警将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全力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图文:齐 爽
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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