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私房,拖欠七旬老人劳务费
2019年,胡某承建了本村村民的两栋私房,雇请老王兄弟俩、老周、老陈从事副工工作。副工做完后,经结算胡某向老王等人分别出具6200元、2550元、3750元、3400元的欠条,并约定于2022年10月1日前结清,到2022年国庆后,四人找胡某索要劳务款,但胡某以各种理由推脱。
担心血汗钱化为泡影,2023年6月,四人将胡某诉至法院,汉寿法院依法判决胡某给付劳务报酬款,判决后胡某未在规定时间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查明胡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长期在重庆务工,执行干警也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与胡某协商均无果。
先“礼”,上门说法有温度
后“兵”,强制措施有力度
2024年7月,听闻胡某返乡重新干起了承建水泥地工作后,执行干警前往施工现场找寻胡某,听完胡某务工半年依旧“经济不景气,无履行能力”的说辞后,决定对胡某进行司法拘留。
对胡某进行司法拘留
在胡某被拘留期间,执行干警两次前往拘留所向胡某释法明理,告知其被司法拘留并不影响民事债务的继续执行,父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子女成长的影响等种种后果。最终,胡某向往年承建私房未结清款项的雇主及在德山某公司从事保安工作的弟弟筹借资金,付清了四位老人被拖欠五年的劳务款,四人紧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脸上露出真挚的笑容。
四人来法院领取执行款
编辑:刘先念
来源:汉寿县人民法院
联系:151736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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