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1958年生于鞍山,出身革命家庭,曾任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从1998年到2000年,他受贿超过百万元,行贿30多万元,加上非法经营,涉案金额近200万元。这在今天或许不算天文数字,但在当时,普通人工资微薄,这无疑是一笔巨款。要知道,当时的慕绥新市长月薪也仅1000多元。最终,周伟因受贿、贪污、行贿和非法经营等多项经济犯罪被判处死缓。
周伟的父亲周治国是一位老革命,十六岁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热河和辽西地区进行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周老对儿子的要求一向严苛。在父亲的影响下,周伟年轻时经历过下乡、当兵,并在商场从事过人事工作。那时的他阳光谦和,生活简朴充实。然而,平静的生活或许也滋生了他内心的躁动。
时任鞍山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的周伟,在一次与战友的偶然交谈中,得知战友的妹妹与慕绥新的小姨子关系密切。这消息如同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层层涟漪。周伟敏锐地嗅到了晋升的机会。
渴望升迁的他彻夜难眠,满脑子盘算着如何“成功”。一番思量后,周伟托战友的妹妹探询慕绥新小姨子的口风。得到的回复让他既震惊又欣喜:对方开价20万元,而他恰好有能力支付。为了避免被骗,周伟先支付了10万元,做好了事情不成则打水漂的心理准备。此时的周伟,俨然成了一名官场赌徒。
经过一段焦急的等待,周伟的愿望竟然成真,他从副处级升为正处级,并随即支付了尾款。为了维护这条关系,他又花费不少钱财送礼。然而好景不长,慕绥新婚变的消息传来,周伟的这条路也就此断绝。
尽管如此,周伟还是平步青云,当上了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大权在握的他开始迫不及待地捞钱,利用职权大肆索贿。最终,在2000年中纪委查处“慕马案”时,周伟的罪行也随之败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