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轮商品房拍卖公告

民生   2024-11-13 17:43   四川  

国企直售




买房更放心


拍 卖 公 告



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宜宾市金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年12月11日下午3时,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No.1

“江山十里”24套

“江山十里”


No.2

“中央领御B区”7套


“中央领御B区”


二、凡有意购买者(失信被执行人除外),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持相关征信证明和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并签订《竞买协议书》、《拍卖规则》及请详细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具体《拍卖明细表》。
三、以上成套住宅用房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套。若竞买人在拍卖会现场成交,竞买保证金即转为购房定金;若竞买人未成交,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四、报名时间及展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2月10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
五、报名地点:屏山县岷江大厦9楼,宜宾市金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六、拍卖时间及拍卖地点:2024年12月11日下午3时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中段139号行政中心1号楼1楼) 。
七、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八、保证金缴纳账号:
账户名:宜宾市金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支行
账  号:2530 1201 0000 06077
九、报名咨询电话:0831-8929052




温馨提示

1.本次拍卖将以起拍单价为基础进行增价拍卖,购房款以不动产权证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2.拍卖成交后,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在成交后30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如买受人不能按期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其所缴纳的购房定金将作为违约金,委托方不予退还买受人。
3.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买受人按照国家现行贷款政策执行,并在30日内完清各项手续以及缴纳首付款,首付款缴付比例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首套按揭房不低于总房价的15%、二套按揭房不低于总房价的25%)。买受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比例及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贷款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2个月内向委托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如不能按期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委托方将没收购房定金。
4.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评估费由买受人承担。
5.不动产权证书由买受人在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180日内办理,标的过户时,标的出让金由出让方支付;标的物涉及的税费根据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屏幕下滑至最底部点击左下角

“阅读原文”即可查看转让公告


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宜宾市金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来源:洪瑞资产
扫描下方二维码 
1元购买中国联通5G卡4g纯流量不限速手机卡


了解屏山更多信息,下载屏山在线APP

热文.招聘.交友.策划.推广.活动.品牌
投稿、合作:电话及微信:15984475566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屏山在线APP

屏山微生活
山水之城,多彩屏山!了解屏山生活、美食、娱乐、招聘、求职、人物、旅游、交通、故事等。让世界了解屏山,让屏山走向世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