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忠信镇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民生   2024-12-17 23:20   广东  

    (来源:忠诚信义)

关于严禁在耕地种植果木、林木等“非粮化”作物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稳定粮食产量,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现就严禁在忠信镇辖区范围内耕地上种植果木、林木等“非粮化”作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耕地上种植桃树、李树、茶叶等“非粮化”作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号)文件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占用耕地种植桃树、李树、茶叶、沙糖桔、柑等“非粮化”作物。坚决制止和纠正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对已经非农化、非粮化的,尽快复耕粮食作物,并同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二、严格动态监管监测

全面摸清底数、坚决遏制增量的原则,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力量,加大对耕地撂荒的摸排、监管力度,及时制止耕地撂荒、防止耕地“非粮化”。在2024年12月17日前全面排查辖区耕地上的桃树、李树、茶叶、沙糖桔、柑等“非粮化”作物种植面积,地块具体性质,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整改。

三、严厉打击破坏耕地及相关设施行为

忠信镇辖区范围内占用耕地种植桃树、李树、茶叶、沙糖桔、柑等“非粮化”的企业和个人(包括土地经营权承包方)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要在2024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青苗清退、转移。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青苗依法处置、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对拒不执行政策规定顶风违法种植非粮作物的行为,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类依法处置。对破坏耕地耕作层和种植条件、破坏耕地生态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连平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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