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恶务尽确保乡村长期安宁稳定|法治时评

时事   2025-01-11 08:19   北京  

□ 杨佳艺


农村黑恶势力是阻碍乡村发展的毒瘤,必须依法严惩、连根拔起。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依法惩治农村黑恶犯罪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决心和成效。

这些典型案例中的农村黑恶势力具有几个明显特点,如与宗族势力纠缠颇深,犯罪分子通常以宗族、家族为纽带,在当地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或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入侵当地重点行业领域,攫取经济利益,如非法占用农用地、插手农村土方工程、控制当地煤炭运输行业等;严重破坏基层治理,损害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如此为非作恶、称霸一方的行径,严重危害农村地区的政治生态、法治生态、社会生态,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如若不及时予以依法严厉打击,将极大威胁当地群众的安全感,影响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推进。为此,政法机关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人民法院将案件审理与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如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完善乡村综合治理,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同时也要看到,预防和治理农村黑恶犯罪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在农村地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部门联动,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并坚持“打财断血”,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另一方面,要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健全预防和治理农村黑恶犯罪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创造安宁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韩玉婷 王贝贝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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