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日常道路交通生活中
由于驾驶人守法意识淡薄
车辆机件状况、操作性能普遍较差
导致由电动三、四轮车引发的
交通问题、事故时常发生
2024年6月,李某驾驶一辆绿色三轮摩托车沿国道216线行驶,遇前方一辆红色三轮停车,她未观察便直接向左变道准备超车,结果与一辆恰好行经此处的重型罐车相撞。绿色三轮紧接着又向前顶撞红色三轮,致红色三轮上二人直接被甩出护栏外,李某则摔下车又被自己的三轮车压在了下面……事故造成三车受损,三人受伤。
经调查 ,李某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违法变道超车,负主要责任;红色三轮违法停车且驾驶人无牌无证,重型罐车超载且驾驶人未注意观察,共同承担次要责任。
·电动三轮车的安全隐患·
危害一:安全性能较差
危害二:扰乱正常秩序,容易引发事故
危害三:驾驶人交通安全驾驶技能不足
交警提醒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隐患多、危害大
谨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
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置于险境
编辑|黄靖雅
审核|曹 健
签发|刘浩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