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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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和打球里的“无敌走位”
近日7时许,在星塘立交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着星塘立交往苏虹东路方向行驶时,在超越前方车辆时“过度走位”撞上了由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后方车辆也因避让不及,与李某车辆发生了碰撞。
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陈某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民警现场认定“撞了车、摔了跤、伤了头”的李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编辑|黄靖雅
签发|刘浩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