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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水平,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3〕6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2〕6号)、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泸市医保函〔2023〕91号)的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叙永县济生药堂大药房等4家拟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的零售药店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工作日均可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联系人:谢欣,联系电话:0830-6221677;邮箱:309602164@qq.com)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叙永县新区人社大楼。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中心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问题的个人逐一反馈。经调查属实,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叙永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