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独生子女费通知

健康   2024-10-08 14:51   上海  

2024年下半年独生子女费通知

各位居民:

2024年下半年独生费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内容如下:
领取对象情况(浦江镇户籍人口并持有独生证,其独生子女16周岁以内):
1、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
2、协保人员;
3、自由职业人员;
4、重度残疾无业人员;
5、个体工商户业主;
6、买断工龄后目前未再就业人员;
7、其他无用人单位人员。

收取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独生证复印件;
4、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清单拉至2024年9月);
5、农行卡复印件;
6、若缴纳社保,本人为个体工商户业主,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需为当事人);
7、若缴纳社保,本人为协保员或自由职业人员,其缴费清单的缴费单位名称应为灵活就业缴费或协管服务社。
8、请注意幼儿园保育员独生费一切由单位支付。
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在2024年10月17日前把材料交到瑞和城六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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