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这2家企业食品抽检不合格

民生   2024-11-06 18:05   安徽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速冻食品、蔬菜制品、饮料等8类食品15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金寨县映山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金寨县石谷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葛粉,葛根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霍邱县孟集镇汲东农贸大市场赵春宏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标称安徽红摇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摇山泉水,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葛根素

葛根素不合格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是原材料质量差,若葛根生长环境不佳、受到污染、品种不佳或采集时间不合适,其葛根素含量本身就可能偏低。二是生产加工环节的问题。在提取过程中,工艺不合理或操作不规范会导致葛根素损失或提取不完全。三是存储条件不当。如果含葛根素的产品存储的温度、湿度不合适,光照过强,或者包装的密封性不好,导致葛根素降解,也会使其不合格。

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生姜中噻虫胺最大限量值为0.2mg/kg,本次抽检不合格属于农药残留超标,造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在农产品的种植过程中违规过量使用所致。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可能会引起中毒。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硝酸盐有天然来源和人为来源,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当,也会导致输水系统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


来源: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安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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