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 | 为了图方便 惹来大麻烦

文摘   2024-11-17 18:11   辽宁  

  许留荣是海盐县沈荡镇永庆村原党总支书记。2012年1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及村自治组织主要管理人员,许留荣在明知款项为公款的情况下,为了图方便,授意该村原出纳张莲芬,将公款私存在张莲芬个人账户超过三个月,且未履行监管责任,许留荣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2020年11月11日,许留荣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莲芬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1月10日,许留荣为了推进圩区建设,找到了时任沈荡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主任唐某,想从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账户中预借10万元。经过审批,许留荣从镇农水中心账上借得现金10万元(现金支票)。

  次日,许留荣授意时任永庆村出纳张莲芬将该笔资金从沈荡镇信用社取出后存入张莲芬个人银行账户,以便支付工程费时可随时支取。

  由于工程招标等问题,工期耽搁,期间该村圩区建设迟迟未动工,该笔资金也一直留存在张莲芬的个人账户上。

  12月,许留荣将该笔资金归还至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作为村党总支书记,许留荣对村级资金管理未履行好主要责任。

  2019年,沈荡镇纪委(监察办)在对下属站办(中心)和行政村开展财务检查中发现该笔异常资金并立案调查。

  2020年11月11日,因违反廉洁纪律,沈荡镇纪委给予许留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莲芬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反省

  许留荣:作为一名在村里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干部,深知“公款姓公”这个道理,却为了贪图使用方便,将公款存到了村干部的私人账户,不仅自己违纪,还连带着村干部一起违纪。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深深的愧疚,几十年的党龄因为这次错误抹上了一笔黑色,我愧对组织的培养和教诲,我愿意服从组织的一切安排,为我的行为买单。

  张莲芬:我在明知道公款不能存到私人账户的情况下,没有当场拒绝领导的错误指示,觉得出了问题,责任也不在我,正是因为我这种思想上的松懈、纪律意识的淡薄,导致了此次错误的发生。我后悔不已,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执纪者说

  村级组织作为最基层的自治组织,其权力的运行受到老百姓的高度关注,公款随意存放在村干部个人账户,存在极大的隐患。但仍有少数基层自治组织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不仅自己受到了党纪处分,还影响了组织的公信力。我们要从源头把控,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上着手,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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