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某文化传媒公司向溧水法院执行法官杜肇振送来一面印有“公正廉洁为民解忧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字样的锦旗,并连连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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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某文化传媒公司诉某建筑集团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溧水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某建筑集团公司向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广告制作费67890元及利息。因某建筑集团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某文化传媒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溧水法院于2023年8月1日立案。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该案被执行人仅在江苏省范围内就有上千件执行案件,大多数未执行到位,且名下账户较多、类型复杂。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500余个账户逐一进行梳理、筛选,轮候冻结数十个账户,并反复进行线上查控、线下核实,综合分析研判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在冻结到期后及时续封。最终,经不懈努力,执行法官成功扣划到全部款项并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溧水法院将竭尽全力,认真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撰稿:溧水法院 丁 彭
编辑:殷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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