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以旧换新申报工作的提醒
根据《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操作细则》等文件要求,2024年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所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料应在202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2024年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所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应在202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
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1月10日,请消费者合理规划购车及申报时间,系统关闭后错误信息将无法再次修改提交。
其他注意事项:
税务系统自28日零时至2025年1月1日0点关闭,系统关闭期间将不能缴纳车辆购置税,望周知。
咨询热线:0579-87101562
来源:金华商务
融媒编辑:应雨虹
校对:任昕科
一审:应栩漪 二审:秦小建 终审:黄俊
点+扩散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