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热力有限公司收取XXC业主暖气费用,不给小区业主供暖,咨询电话一问三不知,糊弄业主,涉嫌诈骗。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派转的问题后,市住建局工程中心燃热办及时进行调查,经核实,暂未收到该小区业主的供暖费用。开发公司对该小区2024年供暖季意向供暖用户数量进行预收费统计,根据目前统计的供暖费数额,该小区今冬有供暖意向的用户不到30%,缺口较大,根据《枣庄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5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原则上不予供热。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生活愉快!(2024-11-29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