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规定,现开展我县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范围:
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女性40—50周岁,男性50—60周岁人员),以身份证为准
以上人员个人名下需无营业执照,未担任股东、法人、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企业任何职务。
二、补贴条件:
1、已实现灵活就业,《就业创业证》已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2、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符合条件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本人来就业服务中心领取)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存档证明(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7、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需在银行激活银行功能)
8、《灵活就业承诺书》
以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
1、被用人单位招(录)用的(所从事岗位属享受就业政策必须条件的除外);
2、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
4、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入学、死亡、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6、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人的;
7、因失去联系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 6 个月的;
8、其他已实现就业创业或者失业登记被注销的;
9、当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申请日期: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六、办理地点:望都县就业服务中心再就业办公室窗口
七、再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7729819
望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