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铸就生命之桥,爱心汇聚希望之光

教育   2024-11-28 20:04   黑龙江  

为积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号召,激励东林青年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于担当时代使命,展现青年风采与责任,我校特此发起校园爱心献血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为社会注入一股暖流,为需要帮助的人们带去生命的希望。我们坚信,每一份热血的捐赠,都是对社会的一份深情厚谊,都是对生命的尊重与珍视。

我们诚挚邀请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此次献血活动,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为社会编织一张爱心的大网,让爱与希望在校园内外传递!


相关安排

面向主体

全校师生


参与条件

年龄:18至55周岁。

体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

血压:12-18.7/8-12kPa,脉压差:≥4kPa。

体检:心、肺检查正常,脉搏60-100次/分,肝脾不肿大,发育正常,无严重残疾。

血液化验:血红蛋白测定:(硫酸铜法)男≥1.052,女≥1.050。

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阴性、梅毒测试、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

时间

12月2日-6日

9:00-18:00


地点

颐丰园、俭德园前献血车


关于献血

注意事项

1. 献血前:献血前一天晚餐和第二天早餐应当吃些清淡的食物(如:馒头、稀饭、青菜),不要吃油腻食品,献血前应禁酒,不要空腹献血,应有充足的睡眠。

2. 献血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情绪,精神不要紧张适当休息后再离开采血现场。

3. 献血后三天之内,不宜剧烈的活动,可以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针眼处要保持清洁,注意不要着水。

所需证件

献血时须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如: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医保卡、驾驶证、护照。

献血步骤

1. 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献血车、屋或血液中心;
2. 登记处填写献血登记表;
3. 体检处体检;
4. 采血样处,采血样检测;
5. 献血处献血;
6. 领取纪念品和无偿献血证。

用血费用减免政策

《黑龙江省献血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无偿献血者自初次献血30日起,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5年内,可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5年后,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

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600毫升以上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以上的,15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及配偶或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时,先交付用血费用,凭《无偿献血证》、用血结算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原采供、血机构报销。

无偿献血免费用血

报销方法、程序

无偿献血者本人免费用血报销需携带以下证件:

1. 无偿献血证;

2. 身份证;

3. 用血费结算单;

4. 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5. 住院病例中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6. 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报销需携带以下证件:

1. 无偿献血证;

2. 身份证;

3. 用血结算单;

4. 证明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的户口或派出所证明;

5. 住院病例首页复印件;

6. 住院病历中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7. 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8. 哈尔滨银行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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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柳小溪
责编:王锦坤
审核:王海飙 徐   杨 赵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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