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票红冲,变了!税务局已通知!

企业   2024-09-11 07:31   北京  

大家都知道,数电票是可以部分红冲的。但是,在部分红冲时有一个前提:必须受票方先做用途确认(包括勾选入账,勾选抵扣等)。如果受票方没有做用途确认,那销售方想要红冲,只能全额红冲!

假如受票方尚未做用途确认处理,销售方发起部分红冲是做不了的,系统自动阻断改动金额,红冲金额无法改动!

但是现在,数电发票不用受票方做用途确认了,直接就可以部分红冲!


数电票新变化!

部分红冲功能彻底放开!

在部分红冲功能彻底放开的情况下,也需要注意:部分红冲时,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需选择“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如选择的是“开票有误”只能进行全额冲红。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发票业务-红字发票业务

2、选择要红冲的发票

3、点击销售退回或者销售折让开具

4、改动金额,点击提交即可。

大家可以自己在系统内尝试下部分红冲的具体操作,会给以后的工作带来不少便利。




注意!

4种数电票不能红冲!

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但是有4种情况,是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的:

(1)蓝字发票已作废、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2)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3)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

(4)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数电票红冲

必须注意的8个要点

1、冲红原因

冲红原因应由纳税人根据业务实际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如原蓝字发票商品服务编码仅为货物或劳务时,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服务中止”;商品服务编码仅为服务时,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销货退回”

2、选择红字发票票种

各票种之间的红冲规则为“新冲旧、电冲纸”具体如下:

3、确认用途及入账

数电票未确认用途及未入账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后,对应的数电票将被锁定,不允许受票方再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操作。

数电票未确认用途已入账的,若开票方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后,允许受票方对该数电票未冲红的部分进行抵扣勾选;若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发票,则不允许继续抵扣勾选。

4、时限要求

试点纳税人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后,对方的确认有时限要求:发起冲红流程后开票方或受票方需在72小时内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该流程自动作废,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应重新发起流程。

5、可用授信额度

试点纳税人开具数电票后,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用授信额度

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或开具红字数电票无法对应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用授信额度。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用授信额度。

6、同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的红字发票开具流程,不论《确认单》还是《信息表》,均需要同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7、作废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在开具红字发票时,能够作废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具体规则如下:

(1)销方发起无需确认的红字确认单,未开具红字发票前,允许销方撤回;

(2)红字确认信息发起方在提交红字确认单后,对方尚未确认前,不允许修改,发起方可撤销红字确认单;

(3)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且对方已确认的红字确认单,发起方不允许撤销红字确认单,确认方可在确认后且未开具红字发票前撤销确认单;

(4)已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单不允许撤销。

(5)发起红字确认单后、开具红字发票前,原蓝字发票被认定异常凭证的,系统自动作废红冲流程。

8、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后,是否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发票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被红冲时,无需追回被红冲的数电票及其纸质打印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被红冲时,需要追回被红冲的纸质发票。





有了数电票,税控盘也未注销

之前的发票怎么红冲?

最近有粉丝问小编这样一个问题:

我们给对方开具了纸质专票,对方已做抵扣,但是我们现在上了数电发票,税控盘还没有注销,对方想让我们开红冲发票,该怎么开?

小编有两个解决办法:

解决办法一:销售方注销税控设备→购买方撤销之前开的红字信息表(必须先撤销)→销售方登录数电发票平台,申请红字发票业务

如下图所示:

选择已开具的税控发票,系统会弹出红字确认单(注意这里是红字确认单了)

确认单传递到购买方,购买方登录平台确认后,销售方就可以用数电发票红冲这张税控发票了。

解决办法二:销售方不注销税控设备,再申请领用一份税控专票

如果税务局还批准可以领用的话,直接领用一张纸质发票到税控设备中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历史文章

1、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财务请马上转给全体员工!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否则影响明年到手工资!

2、人社局:延迟退休真的来了!延长至65岁?2025年正式执行!

3、未开票收入报税被罚!税务局明确!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都按这个来!

4、社保、公积金必须同时缴纳!2023最新规定!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二哥税税念(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和“转自”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 所有,仅供读者学习参考,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利,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东审会计师事务所
财税托管专家:用我们零距离的财税托管服务,让中国民营企业财税问题“零烦恼”。 关注东审微信,可享受24小时免费财税咨询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