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氛围,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经营者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必需品时,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三、餐饮、住宿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酒店住宿经营者应严格落实线上线下明码标价,积极履行价格承诺。餐饮经营者店内菜单、价签、点菜APP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
四、客运服务行业经营者严禁利用节假日交通繁忙之际随意要价和变相涨价。旅游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以及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等信息,认真执行相关减免、优惠措施。
五、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应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按本提醒告诫函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价格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签发:陈 曙